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电大,省校相关部门:
为贯彻国家开放大学《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2018年度质量报告及部署2019年度质量报告工作的通知》(国开评估〔2020〕1号)精神,落实《河北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建设实施意见》(冀电大校字〔2020〕9号)的相关要求,巩固和完善河北广播电视大学质量保证体系,全面检视、客观分析和系统总结全省电大系统过去一年的教育教学工作,展现我校教学的新思想、新政策、新措施、新成果,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决定开展2019年度质量报告工作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要求
1.各市电大要高度重视质量管理工作,明确质量管理主管领导、质量管理部门(或质量管理小组),指定专门的质量管理联系人,负责省市县三级电大之间的工作联系,形成覆盖区域办学系统的年度质量报告常态工作机制,并负责本次质量报告的撰写和报送工作。
2.各市电大提交的2019年度质量报告,要客观、准确地反映2019年整体办学工作进展情况和教育教学质量状况(涵盖所辖所有教学点的情况),反映年度工作进展、改革举措、实绩增量,要有数据支撑、有年度对比(与2018年度对比),同时还要全面查摆问题,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及努力方向。报告内容简明扼要,务求写实;突出重点,展示特色。要通过数据、图片、表格等丰富报告呈现形式。报告正文原则上不超过8000字,可通过附件形式报送特色案例(最多3个,每个案例不超过400字)。
3.各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,采用网络或信函形式推进相关工作,避免出现教职工聚集的情况发生。
二、工作安排
1.请各市电大于3月5日前报送2019年度质量报告数据表(附件1)电子版、2019年度质量报告(格式详见附件2)的电子版及纸质版(1份,需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)报送省校教务处。
2.请各市电大于3月15日前报送本单位及所属县级电大的质量管理人员信息表(附件3),如果有关于质量管理的推进方案的,可一并报送。
3.请省校相关部门于3月5日前报送相关质量报告数据表(附件4)电子版和质量因子数据(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)电子版,并按照2019年度质量报告任务分工表(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)的要求撰写相关质量报告,将电子版和纸质版(1份,需部门负责人签字)报送教务处。
4.河北广播电视大学2019年度质量报告将在各市电大及省校相关部门报告的基础上,由省校教务处组织编写。
三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王 芸
联系电话:(0311)87829426
电子邮箱:ddjk@hebnetu.edu.cn
通讯地址: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460号教务处238室
邮政编码:050080
河北广播电视大学
2020年2月26日